(2005年1月25日)
薛 克
根据我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委党组的总体安排,今天,我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有关制度规定,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根本上讲,腐败是同我们党马克思主义的性质格格不入的。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
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长期执政后党内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现实危险性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并锲而不舍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同志就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郭沫若同志的《甲申三百年祭》,告诫全党不要当李自成,要求全党牢记“两个务必”,警惕敌人糖衣炮弹的攻击,防止在糖弹面前打败仗。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又亲自领导我们党开展了“三反”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及时强调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他还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围绕解决好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江泽民同志强调“一定要把反腐败斗争当作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抓出成效,取信于民。”“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胡锦涛同志强调:“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任务。我们党执政50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我们党将长期面对并必须始终解决好的一个历史性课题。马克思主义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为人民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腐败是腐蚀剂,它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如果放任腐败现象发展和蔓延,我们就会失去民心,就会严重涣散党员、干部的信心和斗志,严重销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难以有效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是总结我们党长期执政实践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我们观察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失去政权甚至分崩离析得到的深刻启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腐败严重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严重威胁经济的健康发展,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它破坏社会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政策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和资源的合理分配。江泽民同志强调,对于我们执政党来说,“经济搞不好要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反复证明了的真理。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党的执政能力,说到底,就是我们党为人民、靠人民治国理政的本领。
二、更加自觉地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反对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上世纪90年代初,针对体制转换过程中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态势,党中央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努力遏制腐败现象。十五大以后,我们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党的十六大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去年元月,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对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他提醒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要求全党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刚结束的省纪委六次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同志对2004年我省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0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蔓延的新情况,党中央及时作出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大决策,以遏制在一些领域频发的腐败现象。与此同时,党中央高度重视预防腐败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明确提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最近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体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纲要》的颁布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这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是继承中的发展,发展中的创新,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这个我们党治国理政基本要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强化监督,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党建设成为始终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三者并重的原则,其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所规划的防治腐败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
《纲要》强调,“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宝贵经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用经济的办法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经济不发展,这些问题永远不能解决。他还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大幅度跃升,不仅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更加有利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滋生腐败的各种深层次问题。这些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包括党的领导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体制的逐步完善,法制的日趋健全,滋生腐败的因素将大大减少。
《纲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提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有力地促进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形成。
《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从客观上说,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为一些人进行形形色色的腐败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一些好的法规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快反腐倡廉的法制化、制度化进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必由之路。
《纲要》对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出了更为明确、更为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性。特别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这对于建立结构更加合理、配置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制约更加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不断把省发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近年来,在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发展改革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全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警钟长鸣,长抓不懈。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纪条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党员思想基础,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时刻抓在手上,常抓常新,抓紧抓实。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我委正在进行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推动解决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在我委形成团结、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依靠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是我们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抓紧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要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就要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明确界定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等。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实现管事与管人、业务建设与廉政建设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是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而且可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注重实际效果。要将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做到个人述职述廉与群众评议、工作考评相结合,年终述职述廉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切实把握党员干部的总体情况。四是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民主推荐、测评、考察、选拔程序,从制度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六是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做到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七是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不当行政行为的组织纪律和行政纪律约束,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八是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审批项目中的不正之风。九是要继续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探索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
“监督不是不信任,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二是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公开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受理来信来访、调查问卷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既防患于未然,又及早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到党和国家荣辱成败、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干部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关心和爱护。我委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正确态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